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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dreamer之dream
Life's a struggle穿行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有几个人找到了失落的自己? 有些画面无需记录去美术馆参加某画展开幕式,原先笃定的王氏天后终究放了我们鸽子,只留他李氏夫君独撑场面。真人还挺帅,也挺绅士,不过略显板滞。说是去看明星,其实更多的是去见见一慕名来看画展的朋友。说起来怪可怜的,同一城墙下的同学、朋友、亲戚,往往只能借助这样的由头见上一面。看毕画展,照例敲朋友一顿饭(谁叫我总处于饥饿状态呢!),在同事的推荐下,去了一个老板会给客人唱歌的饭店云南味道。本以为是个堂皇的大饭店,谁知几经周折后才发现是家极不起眼的小门脸。将信将疑地推门进去,确有云南味道,还挺温馨。到了这样的时候,总想点点儿酒。对酒虽没有什么特别的喜爱,但如果没有它的点缀,一餐饭就成了单纯的一餐饭,少了点叙旧神聊的从容味道,只剩下果腹的匆忙。这次我还没有想到这一点,朋友已经瞄上了店里竹筒装着的云南米酒。味道其实比我们湖北的米酒差远了,但好歹是“酒”,喝下去依然能带来些头脑发热的感觉,足够了。只是最后它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挺让人沮丧的。吃喝得差不多时,我醺醺然盘旋着要不要让老板来一曲,最后还是作罢了。跟朋友出门欲走,外面竟然下起了雨,还不小。下雨天留客啊,只好回来坐下。不久,旁边坐了一大长桌的人忽然起了动静。一男的拿过店里的吉他递给了另一人(后来得知那位就是可爱的云南老板),他开始唱起了一首民族歌曲,悠远宁静,旁边还有一个长得很异域的小伙子拿出两个木桶敲着。遗憾的是,木桶在他们所有演唱的曲目中,一直处于一种很不搭配的状态,但是敲木桶的小伙子嗓门还是满高亢的。我一下来了兴致,喝着水,看着他们十分顾我地演唱着。乐声融融,一种叫做情调的东东悄然滋生。要在以前,我会想要拿出相机拍下这个有趣场景,但是这次我却不想有任何分神,就沉浸在当时的气氛中:只摆得下几张桌子的小小的屋子,热腾腾的空气,屋外淅沥的雨滴,屋内谈吉他的小伙子和专注聆听的人……这样的画面不需要变成屏幕上的照片,更适合装在头脑中,用眼睛去接受,用记忆去回想。而一旦快门响起,我就成了旁观者,而不是亲历者,只会用相片去回忆了。民族音乐结束后,插入了一首《丁香花》,可是两个主唱都记不太清歌词,含混不清地跳来跳去,让我都着急地想帮他们唱了(我很擅长记歌词儿的)。之后又回到民族歌曲,曲调很动听。灾难性后果来了,吃了黄焖鸡喝了云南米酒的我的胃很不舒服,几乎坐立不安。朋友也跟我一样。看来是被那米酒害惨了!还好,雨已即将停止,我们毅然出门,一个往北,一个往南,各自消散在了黑夜中。巧合 曾经看过一本书,专门写各种巧合的。人在这世上,多多少少会发生一些很神奇的巧合,但是过后就忘了,我就是这样。从现在起,我试着记载下来。
上周去图书馆借书,走到日本文学栏,借了本书叫《怪谈》,是一个叫小泉八云(其实原本是希腊人)整理的日本的鬼故事。鬼故事的内容都不大曲折,像日本的俳句一样短,被他一加工,却还很像模像样的。其中一则写一个人夜间路过河边,见一女子面河而哭,他好心询问,想为她排忧解难,女子始终只哭不回头,在他的热讯询问下,女子终于回过头来,只用手轻轻一抹间,整个脸孔如新剥的鸡蛋壳般,五官全无就是一个白板,那人受到惊吓,飞奔而去。后边还有更吓人的我就不详述了。
今天着迷于日本的风铃,在淘宝上猛查,垂涎不已。其中有卖家在介绍产品时讲到一个传说,和我看到的故事一模一样,只是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卖风铃的年轻人,当他被女鬼惊吓拔腿就跑时女鬼本要追上,后来他拿出风铃,终于使之不得上前,于是小命得保。此故事的目的很明显,是为了证明风铃的辟邪功效,但着实与我昨天看过的一本不是很有名的书里的故事一模一样。 这真是一个孕育生命的时节啊! 泡了一天的绿豆不仅顶开绿壳,还乘兴发了芽。
绿豆汤变成了炒豆芽。 枕着自然好入眠 给Q装了个换音软件,每当有消息发来,就是两声蛐蛐的鸣叫。晚上安静的时候,qq没动,蛐蛐声仍传来,且连绵不绝。再辨认,原来楼下有小草丛,是那里的蛐蛐叫呢!
想起在学校时每晚躺床上能看到窗外的月亮,让心情特别的好。如今,若是睡前有明月相伴,再加上蛐蛐的叫声,真的是美妙无比呢! 色彩 去洗衣服,四小件,漂水的时候忽然发现颜色很好看。白的雪白,绿的嫩绿,黑的纯粹,红的浓烈。
忽然发现是两对组合:红绿配,黑白配。怪不得这么好看! 甲流时期,请勿感冒 昨天被大雨浇透,早上穿着昨天的凉鞋还觉得十分潮湿,有些担心会生病,遂一到公司直奔附近药店,还好开门挺早。 进去就找店员要板蓝根,她不声不响递了一盒给我,我正准备交钱走人,她忽然问:谁感冒了? 我脑子混沌中,随口应了句:我。 她又问:叫什么名字?还掏出一个笔记本作记录状。 我忽然明白当今是甲流时代,清醒过来,慌忙说:我还没感冒呢,昨天淋雨了,是预防,预防。又说:现在这么严峻呢,感冒了都要记录? 店员也笑了,说:是的,每个感冒的都得登记。 笑着退了出来,第一次发现新闻报导中的流行疾病蹦出了纸面,来到了我的身边——在我和媒体都快要遗忘的时候。 还好,她没再追问我的名字。 赶上今夏最大一场雨 从朋友处回家,半路转车时,今夏最大一场雨兜头而下。后来听说这是北京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雨,不知是真是假,总之我十分地荣幸,乃至诚惶诚恐。
出车门第一秒内浑身内外湿透,何况这只是漫漫长路的第一站。雨大,的士都不爱拉人,没人搭理我。风大,雨以几与地面平行的角度飞翔,完全无视我头顶的雨棚。我在风雨之中瑟瑟发抖,等待公交的尽早驾临。虽然它们经常让我苦等,但此时还是充满了安全感,不会拒绝绝境中的我。
雨淋着淋着也就无所谓了,反正是躲无可躲的,只有忍耐,相信总会有尽头。很早以前我就预感到了一种幸福:当上次在屋内逢室外大雨时,我为自己拥有的干爽从容而幸福。
终于到了一个大站,这里等车的同行多了起来,人群的存在让雨中等车变得理所当然,也有力量起来,这种集体感使得有出租车经过兜活时我也没有招手。随大流,蛮不错咧!最终我被抛到了终点站,雨依然未见减小,地面的水却越涨越高,透着黄色的混浊。此时的公交就像一个温暖的房子,真希望它能载我再走远点。等待,人生中多少时刻需要等待,何差这点。终于,在我相信这雨不会变小的时候,定睛望去,已稀落起来。后来走到有水坑的时候,一个不小心的抬步,竟让我找到了小时趟水的感觉,于是仗着穿着凉鞋,边走边趟。当你被雨淋得那么彻底的时候,特别容易对一切都满不在乎。尽管淋雨的时候,又凄凉,又痛快。 江南忆 回来好几天了。
似乎还被包围在江南烟雨的水雾中,眼前晃动着攒动的游人;似乎依然像一个自由的旅人,在山河湖泊间漂泊,脑中不沾任何尘事,眼中只有风景,并想尽办法用镜头去记录风景。尽管很难接受,可是我又回到了这按部就班的生活之中,在钢筋水泥间疲于奔命,和一群被幽闭的人不咸不淡地打着交道——想想真是不可思议。唯一留下来的,是被晒得黑黑的皮肤和遍布全身的红点——那是蚊子留下的痕迹,它依然时时作痒,提醒我那一周的游历不是梦境。
很多片段在眼前晃过, 柳浪闻莺的邂逅,单车夜游西湖的酣畅,绍兴水乡老房子里悠慢的老人,灯光辉煌的西塘夜景……
当不再捡拾海边贝壳 当不再珍视思想的火花,不再费劲去记载,像捡拾海边发现的贝壳。人真的是沉潜慵懒到一定程度了,却又无力自拔。 史铁生:《我的梦想》(转) 当初在何东博客上看到这篇文章就想转过来,一直没顾上,今天再看一遍,仍然觉得充满了闪光点。
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虽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馆场门前都有根高的台阶,我上不会。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球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汉城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20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零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记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人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批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来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写于1988年汉城奥运会之后
何东补充的后续:后来,有一位去美国的中国短跑运动员,将史铁生这篇文字,用英文一字一句地当面念给刘易斯听。刘易斯听完之后内心甚为感动。很显然,智慧如刘易斯他完全听懂了史铁生所向他诉说的一切。再后来,刘易斯来到北京访问,他下飞机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马上找到史铁生,将一双签着自己名字的金色跑鞋,双手赠送给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 |
此情可待成追忆,追忆不得可再聚。||随时添新中,欢迎补料。
一次偶然的点击,邂逅一次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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